巧合的第二十八帖

Tuesday, January 20, 2009

呵呵!很巧合的知道,
柠檬的老板娘是我的老朋友。
虽然说以前也想过这个可能性,
但是没去确定,因为没有这个必要。
今天,柠檬sms 问我认识她的老板娘吗?
我就知道了。
就这样,下午时,去了那里兜了一圈,
看看他们,顺便带点手信过去~

就这样,所有的债都还清了,
今年应该会赚大钱,转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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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呆呆的柠檬问了一个怪问题,
“你还带着拿东西啊”
那当然,而且她好像并不知道这些东西的用处也。
玉,玉佩这一类的东西会代替主人挡一次灾,
也就是说成为替死鬼,
事情发生后,玉佩/玉就会碎掉,
所以呢!带了无妨,求个心安理得。
这都是看书学来的,
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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喔!今天突然之间想到一件我非常讨厌而且反感的事,
我讨厌不守秘密的人,
其实也不能这样说啦,
简单的来说就是那些喜欢把我告诉他们的事情都说给其他人听。
(所以说我才想找个可以信任的人)
一件小事情,搞到好像全部人都知道似的。
我不喜欢这种人,很反感。
记得以前还被人出卖过,
那个人为了讨女生的芳心,
说我讲那个女生的坏话。
对阿!没错,我是说过,不过我是对你说,
你也说了很多啊!
就这样,我和那个女生吵架了~
没关系,我不会去解释,也不会去说什么。
这件事情让我学到了一些事,
我应该感谢他哩!
希望不会有这类的事情再发生了吧!
不然不会生气地我,会突然之间发癫的~

4 comments:

樱花草 said...

炸到~~~~你真可怜~~

我自己也在为一个人不高兴~~~不喜欢那种态度!!!

睡觉就会忘记了!!!!

懒惰虫 said...

呵呵!是这样的啦~
什么样的人都有嘛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哈~ 真是巧啊~!


~所以說……
可以說出來的就不是秘密咯……!?
秘密是不能說的……

願大家好運連連~!

樱花草 said...

所以才有不能说的秘密啊~~~~哈哈~~~